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1998年)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1998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时,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出口许可证,依照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