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1979年) 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1979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根据本条例制订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的解释,由国家标准总局负责。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原《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停止执行。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