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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2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

村民委员会主任可以由村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交叉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