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 (五)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五) 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