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2001年)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2001年) 第七十八条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由公安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章 目录 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