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年)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创作、出版、制作和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