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年)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四十二条 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 第四章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