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 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 第八十六条 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八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适应校园生活的残疾未成年人就近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接受教育;保障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未成年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办园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第八十五条 目录 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