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