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年)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