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