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