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 第五十三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