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