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 第四章 期货交易者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 第五十五条 第四章 期货交易者 第五十五条 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期货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交易者的信息保密,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交易者的信息。 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期货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商业秘密。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