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 第一百二十八条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出借自己的期货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被引用 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