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制定本…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第四条 国家支持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发现价格、管理风险、配置资源的功能。 第五条 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应当建立和完善风险的监测监控与化解处置制度机制,依法限制过度投机行为,防范市场系统性风险。 第六条 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欺诈、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的行为。 第七条 参与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活动的各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对利率、汇率期货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九条 期货和衍生品行业协会依法实行自律管理。 第十条 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