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将申请普通护照、出入境通行证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接待场所公布。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