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 第四章 无障碍社会服务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 无障碍社会服务 第四十七条 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人在制定以及实施工作预案时,应当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的无障碍需求,视情况设置语音、大字、闪光等提示装置,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