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016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016年) 第七十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被引用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第八章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