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016年)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016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军地建立无线电管理协调机制,共同划分无线电频率,协商处理涉及军事系统与非军事系统间的无线电管理事宜。无线电管理重大问题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