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操作人员熟悉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
必要的无线电网络设计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设台(站)单位或者个人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操作人员熟悉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
必要的无线电网络设计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设台(站)单位或者个人有相应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