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 第七章 旅游监督管理 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 第八十九条 第七章 旅游监督管理 第八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旅游违法行为查处信息的共享机制,对需要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督办。 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八十八条 目录 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