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 第六章 旅游安全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 第八十二条 第六章 旅游安全 第八十二条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 中国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于困境时,有权请求我国驻当地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协助和保护。 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第八十一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