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 第六章 旅游安全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 第八十条 第六章 旅游安全 第八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 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 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 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九条 目录 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