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 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四十二条 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 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 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