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3月) 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3月) 第十条 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十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说明,应当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立标机关、立标日期等内容。民族自治地区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说明,应当同时用规范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书写。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