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10月) 第六章 文物出境进境 第五十二条 临时进境的文物,经海关将文物加封后,交由当事人报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登记。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查验海关封志完好无损后,对每件临时进境文物标明文物临时进境标识,并登记拍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10月) 未履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手续临时进境的文物复出境的,依照本章关于文物出境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 文物出境进境 第五十二条 临时进境的文物,经海关将文物加封后,交由当事人报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登记。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查验海关封志完好无损后,对每件临时进境文物标明文物临时进境标识,并登记拍照。 未履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手续临时进境的文物复出境的,依照本章关于文物出境的规定办理。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