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