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 第六章 文物出境进境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 第八十一条 第六章 文物出境进境 第八十一条 国家加强文物追索返还领域的国际合作。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开展追索;对非法流入中国境内的外国文物,根据有关条约、协定、协议或者对等原则与相关国家开展返还合作。 国家对于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保留收回的权利,且该权利不受时效限制。 第八十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