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 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二十六条 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