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从文物商店购买;
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从文物商店购买;
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