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从文物商店购买;

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