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年) 第四章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年)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或者侦查犯罪的需要调取数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依法进行,有关组织、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