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