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 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二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