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 第五章 受教育者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受教育者 第三十七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