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 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