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