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 第六十八条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八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十七条 目录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