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

询价;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