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哈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2007年) 第十一章 最后条款 四、 相机的各项指标: (二) 焦距。 附件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哈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2007年) 附件六: 第十一章 最后条款 四、 相机的各项指标: (二) 焦距。 附件六: 边境地区行政区划名单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