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 第二章 公开的主体和范围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第二章 公开的主体和范围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 第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