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