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 第六章 放射性废物管理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放射性废物管理 第四十条 向环境排放放射性废气、废液,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