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年) 第二章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二十二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