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四章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