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7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7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