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被引用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2007)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