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年) 第六十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被引用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2019)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