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 第三章 抵押 第三节 抵押的效力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 第四十八条 第三章 抵押 第三节 抵押的效力 第四十八条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